
仅科技成果、职务科技成果、科技人员等概念,不同的文件所作出的定义或解释就有差异,不同文件的适用范围也不同。究其原因,一是不同部门对同一术语的内涵有不同的理解,二是这些术语是为该文件服务的。因此,在适用相关文件时,要根据该文件的规定理解相关术语,界定其内涵及其适用范围,切忌张冠李戴。

2016年的产生的研发费用适用么?新政策规定的研发费用使用年限为2017-2019年度,2016年的不能算进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为准,并随之更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下列行业不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上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对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上述一系列政策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又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予以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出台的有关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文件的总和,就构成了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笔者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导读》一书中梳理了一张“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图”(附录一),从中可以了解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的大致情况。
适用于哪些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其2017-2019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可提高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执行期限为3年。
在科技成果转化的不同过程中,适用的政策法规也有所不同。笔者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导读》一书中,分别画出了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流程图(附录二)和企业获取科技成果流程图(附录三)。在上述两个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可以找到适用的政策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