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出品的文化综艺节目《国家宝藏》通过演绎文物背后的故事,让观众了解到文物承载的中华文化,也唤起了大众对文物保护的重视。其中,北宋画家王希孟笔下的《千里江山图》秀美壮丽,想必给很多观众留下了很多深刻的印象。
因为看中千里江山图的壮美,一些汉服设计者以此图为素材,将部分图案复制于汉服衣裳,这引发了许多人的关注和疑惑。由此也多次就千里江山图的版权归属展开讨论,有不少人认为此图的版权属于故宫。那么,千里江山图的版权究竟属于谁?博物馆是否拥有馆藏文物的版权?博物馆经常就其馆藏文物进行“授权”来制作文创产品,这里的“授权”究竟是什么权?本文将逐一分析。
第一,北京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千里江山图的版权究竟属于谁?
首先,创作千里江山图这幅画的,是北宋画家王希孟,不是故宫,所以作者是王希孟。王希孟与故宫不存在雇佣关系,也就不存在该画系职务作品的可能,更不会是法人作品。并且,王希孟与故宫没有订立版权许可转让协议,故宫不可能获得王希孟对该画版权的授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的规定,创作了千里江山图的王希孟系该画作者,该画版权属于王希孟。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因此,千里江山图的著作权保护期早已届满,该作品已进入公有领域,人们对该作品的使用可以不再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并且可以无偿地使用作品。所以,无论是谁,现在都可以无偿使用千里江山图。
第二,我国博物馆是否拥有馆藏文物的版权?
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的规定,中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由此表明,国家对文物拥有的是所有权,而非版权。那么,作为文物收藏单位,博物馆拥有馆藏文物,是否就自动拥有文物版权?事实上,博物馆对文物拥有版权只有一种途径,即著作权人与博物馆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给博物馆。
有人可能会问,博物馆收藏的许多文物来自于上百、上千年前,文物的始作俑者已不可考证,这些文物的版权如何处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由于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故国家对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享有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国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使用,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而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正是指国家版权局。因此,对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享有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的是国家版权局,而非文化部或国家文物局,更不可能是博物馆。所以,博物馆要取得馆藏文物的版权,只能通过获取版权所有者的许可或转让。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有的文物历经时间推移会损坏、变样,有的文物在发掘之时业已不完整。然而,要妥善保存文物必然需要对文物进行修复、复制,博物馆是否有权复制受保护的作品呢?复原博物馆的作品是否可以受到版权保护呢?我国法律对博物馆修复、复制文物的行为也有相关规定。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也就是说,博物馆可以无偿复制馆藏文物,但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为了陈列或保存作品、二是该文物必须是本馆收藏的作品。
那么,复原博物馆的作品是否可以受到版权保护呢?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临摹复制行为并无独创性可言,所以不享有版权。
第三,我们经常可以听闻,博物馆就其馆藏文物进行“授权”来制作各类文创产品,既然博物馆对大多数馆藏文物并无版权,这里的“授权”究竟是什么权?
小编认为,这里的“授权”通常不是版权,也不是所有权、出租权,因为博物馆之于馆藏文物,只有妥善保护的权利(更多的应该是义务)、宣传教育的权利、合理使用的权利。根据我国《文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等拍摄馆藏文物的,应当征得文物收藏单位同意,并签署拍摄协议,明确文物保护措施和责任。由此可见,博物馆的“授权”可以是允许他人拍摄并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的权利。根据我国《文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从事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可见,博物馆还可以授权他人对馆藏文物进行复制,以及将复制得来的文物信息提供给他人的权利。但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复制并不代表博物馆对馆藏文物复制品享有版权。
文物是中华文化的重要遗产,它们珍贵而厚重。在当代,让文物焕发新生离不开我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