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其2017-2019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可提高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执行期限为3年。政策适用于2017-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目前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是多少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如何确定高新技术企业具备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政策资格的年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其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有效期所属年度,确定其具备资格的年度。
享受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需符合什么样的条件?享受该项政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
适用于哪些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其2017-2019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可提高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执行期限为3年。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2019年度亏损额——至2018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弥补年限——可依次用对应年度的所得弥补 -100万元 在2024年(含)之前任一年度重新具备资格——10年——2020至2029年度 该企业直至2024年均不具备资格——5年——2020至2024年度
哪些条例对此作出规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重新认定工作遵循自愿原则,根据《评价办法》:已入库企业应在每年3月底前通过服务平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中的信息进行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