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7年以前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对已形成无形资产摊销的能否适用新政策?

根据企业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对属于2017-2019年度范围内的摊销允许按本政策规定提高加计扣除比例,按175%进行加计扣除。
如:某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6年1月通过研发形成无形资产,计税基础100万元,摊销年限为10年,且均属于允许加计扣除范围,则其2017-2019年每年度可税前摊销额为10×175%=17.5万元。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有两种方式: 1、直接予以确认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评价指标的具体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8年以前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对已形成无形资产摊销的能否适用新政策?如:某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7年1月通过研发形成无形资产,计税基础100万元,摊销年限为10年,且均属于允许加计扣除范围,则其2018-2020年每年度可税前摊销额为10×175%=17.5万元。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上一年度没有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而在本年度新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能否享受研发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否符合条件,主要依据其上一年度数据进行判断。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有关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
如企业因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而被科技部门撤销登记编号的,相应年度能否享受加计扣除政策?18号公告明确,相应年度不得享受财税34号文规定的优惠政策,已享受的应补缴相应年度的税款。
一个是税收优惠,一个是财政补贴,可同时享受。
科技型中小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该公司销售收入2.5亿元已超过2亿元,故不能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