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校内机构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浙江大学)二、事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北京理工大学)三、资产经营公司全资控股的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东南大学)四、完全市场化运营的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五、“四类专员”技术转移队伍(清华大学)六、技术经理人“一站式”服务(南京理工大学)七、技术经理人“三诊模式”(江苏大学)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单位引进的科技和技能人才或专业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中介服务人才,依照本市有关规定,可直接申办本市户籍。对尚未达到直接入户条件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优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转办户籍。
技术转移涉及哪些方面的人才?技术转移链接了技术和市场,又要运用金融和知识产权的知识,在加上外语和法律人士,需要的人才一定是互补的,又有一位能拍板定夺的决策者。对于熟悉某一技术领域的研发人员、熟悉知识产权和法律方面的人员,以及擅长经济尤其是财务精算的人才。
培训是培养的基础。在技术转移人才培训上,笔者有几次较好的体验或尝试,可以讲,在课堂上学员是全神贯注的。在由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和浙江省科技厅主办,浙江省科技人才教育中心承办的“2018年科技管理培训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上,笔者应邀以“以培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地”为题,用两个半小时讲了一堂课。学员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培训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培训机构的相关负责人。
明确技术转移人才的范围。其次,多渠道鼓励科研人员从事技术转移活动。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国家特支计划”,亦称国家“万人计划”,2012年8月17日,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准,由中组部、人社部等11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这是扩大或细化“国家特支计划”的支持范围。
国办发〔2016〕28号文第二条第(六)款第19项任务提出了培养技术转移人才的六项措施: 建设一批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这有两条建设途径:第一,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作用,可利用这些基地培养技术转移人才;第二,依托有条件的地方和机构建设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所谓“有条件的”,应是技术转移比较活跃的地区,或者开展技术转移工作比较好的高校院所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加快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军人才。当然,技术转移人才也属于科技人员范畴。国际化技术转移人才,仍然是一靠引进二靠培养。
技术转移链接了技术和市场,又要运用金融和知识产权的知识,在加上外语和法律人士,需要的人才一定是互补的,又有一位能拍板定夺的决策者。对于熟悉某一技术领域的研发人员、熟悉知识产权和法律方面的人员,以及擅长经济尤其是财务精算的人才。如果是有创业和成立公司方面经历的人士会充分的贡献自己的特长和决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