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一般性科学理论,如原理、公式、定律、假说、模型等,通常以公开发表为转化方式,表现为在各种期刊上以论文、专著等形式发表。

哈佛教授克莱顿克里斯滕森经过深入的观察意识到,真正的颠覆性力量并非来自技术,而是商业模式。可见,商业模式是决定科技成果成熟度的关键因素。而好的商业模式是使新产品以较低的成本、较小的障碍在现有市场上渗透,或者客户能以较低的成本使用它。设计商业模式必须回到产品功能的本源。一旦开发出合适的商业模式,科技成果成熟度就上了一个大的台阶,其价值会以数量级的幅度提升。可将此时的科技成果成熟度标识为TAM8。
自主研发是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主体依靠自身研究能力形成某个领域的科研成果,并将所研发的科技成果应用于实践,通过其推广应用从而产生实际收益。因此,自主研发的表现形式为成果的研究、开发、产业化或社会化,转化程度的评价强调推广后的实际收益。
一是在“十四五”期间,推动创新能力强、科技成果多的高校普遍建立技术转移机构,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各项政策措施,提升转移转化服务能力,有效运行并发挥作用,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大幅提升,力争实现“全覆盖”。目前,在已认定的453家国家技术转移机构中,依托高校建立的机构有134家。教育部也于去年首批认定了47所高校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可以说,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是在科技部、教育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的进一步提升在新时期打造和树立的“新样板”。
论文、学术报告等发表、发布前,项目(课题)责任单 位要进行审查和登记,涉及到应当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在提出专利申请前不得发表、公布或向他人泄漏。未经批准发表、发布或向他人泄漏,使研究成果无法获得专利保护的,由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追究直接责任人、项目(课题)组长、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由于高校、科研院所等成果完成在在科技成果的开发和经营上存在人力、能力、机制等局限性,使得成果完成者将成果转让给应用者成为目前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方式。该种转化表现为在科技成果交易市场的成果交易,即成果完成者将成果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转让给受让方,交易双方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取收益。因此,成果供需双方是否实现成果转让的交易成为评价转让与否的标准,而评价其转化程度与效果,则可以采用成果交易次数、成果收益/ 成果投入等指标。
合作生产的表现形式为产学研联合体、校企联合等,是目前主要的科技成果转化方式,模式内各主体的内在差异性、相互需要和相互作用,促进了知识、信息、技术、成果、人才、资金、管理在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等角色之间的流动[ 15 ]。因此,是否产生现实的经济、社会效益是评价其转化与否的标准,而产业化程度、成果收益与成果投入的比值等是评价其转化效果的主要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