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模式开发。哈佛教授克莱顿•克里斯滕森经过深入的观察意识到,真正的颠覆性力量并非来自技术,而是商业模式。可见,商业模式是决定科技成果成熟度的关键因素。一项新的产品或服务,要么进入全新的市场,要么颠覆现有的市场,或者替代现有市场中的成熟产品,无论是哪种情形,都要被消费者或用户所接受。而好的商业模式是使新产品以较低的成本、较小的障碍在现有市场上渗透,或者客户能以较低的成本使用它。设计商业模式必须回到产品功能的本源。客户购买产品的目的是使用产品的功能,而不是产品本身。一旦开发出合适的商业模式,科技成果成熟度就上了一个大的台阶,其价值会以数量级的幅度提升。可将此时的科技成果成熟度标识为TAM8。

生产或使用环境开发。有时,科技成果转化需要改善生产环境,以适应新的自然环境,或者达到消除污染、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等目的。有时,科技成果转化对生产环境如温度、湿度、清洁度、气压、真空度、辐射等有较高的要求,必须符合相关条件才可生产或使用。营造这样的特殊环境需要较大的投资和相关的技术支持,以改进生产工艺,因此也是产品开发和工艺开发的一部分,是生产合格产品的前提。
对于一般性科学理论,如原理、公式、定律、假说、模型等,通常以公开发表为转化方式,表现为在各种期刊上以论文、专著等形式发表。
商业模式不可以申请专利。中国专利法保护以下三种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指南》明确指出:“组织、生产、商业实施和经济等方面的管理方法及制度”是不能申请专利的,这属于专利法规定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申请专利。商业模式的保护办法是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不过实施起来可能不行,因为你一旦广泛实施,总会被别人学会、模仿。
自主研发是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主体依靠自身研究能力形成某个领域的科研成果,并将所研发的科技成果应用于实践,通过其推广应用从而产生实际收益。因此,自主研发的表现形式为成果的研究、开发、产业化或社会化,转化程度的评价强调推广后的实际收益。
产品开发一般经过产品概念、产品设计、样品试制、中间试验和生产定型几个阶段,可将处于各个阶段的科技成果成熟度标识为TAM3~7。产品概念,是指根据市场调查结果对拟开发的产品进行定义,确定能满足消费者需求与欲望的核心价值、应具备的核心功能,在此基础上形成产品方案。样品试制,即按照一定的技术模式实现产品的具体化或样品化的过程,包括产品试制的工艺准备、样品试制和小批量试制等几个方面的工作。生产定型,包括新产品的正式批量投产和销售工作,产品开发工作至此结束。
原材料选型及利用的开发。科技成果的价值往往通过有形物(即产品)呈现出来,即产品开发包括原材料选型,而原材料的选型是否恰当,品质好坏,以及供应来源是否充裕、稳定,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进而关系到科技成果转化的成败。原材料开发利用是产品开发的基础,是产品设计阶段应当考虑的重要因素,也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前提。在这一阶段,笔者认为与产品设计同步,即标识为TAM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