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研究开发费用口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可获得省、市财政奖补资金,但是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之前,不能享受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上规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不会影响企业享受的优惠。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我司是运营污水治理项目的企业,从2016年开始享受节能环保项目所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2019年进入项目所得减半期,请问2019年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上述企业2019年可以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放弃该项目可享受的节能环保项目所得减半征税优惠。
假设某企业201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是280万元,在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当年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28万元吗?不是,比这更少。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的,需要分段计算。具体是:100万元以下的部分,需要缴纳5万元,100万元至280万元的部分,需要缴纳18万元[×10%],加在一起当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3万元,而不是用280万元直接乘以10%来计算。所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280万元时,仅缴纳23万元税款,而不是28万元。
我公司在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果年度汇算清缴时发现超过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应如何进行汇算清缴?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已发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是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