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科技创新型企业可对在科技创新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权激励是如何规定的?

国有科技创新型企业可对在科技创新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权激励。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用于股权奖励和股权出售的激励总额中,用于股权奖励的部分可以超过50%,用于股权奖励的激励额可以超过近3年(不满3年的,计算已有年限)税后利润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17.5%。

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离岗创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工龄连续计算,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权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以离岗创业、兼职等方式从事科技成果转化,要遵守与原单位的约定,保守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尊重原单位的知识产权;使用原单位或他人知识产权的,要与原单位或他人签订许可或转让协议。
申请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资助,有哪些要注意的?
当前我国科技创新人才还面临结构性不足的突出矛盾,高水平创新人才仍然不足,特别是科技领军人才匮乏。比如上海市实行外籍人才居留政策试点,已受理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超过500人,较新政实施前增长约8倍。广东省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试点以来已受理批准符合16项人才出入境政策措施条件的签证证件超千人次。
科技人员兼职政策从鼓励和支持向引导和规范转变。从上述的政策梳理和要点解读来看,科技人员的兼职必须在阳光下进行,政策明确,程序规范,科技人员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兼职,单位必须履行规范管理的职责。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1.企业科技人员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科技活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提供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2.企业研究开发人员 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应根据企业的技术研发过程确认技术、研究人员身份,确定是否应纳入统计范围。
暂不兼职的四种情形。为避免与本职工作发生冲突,科技人员所在单位可以决定科技人员暂不兼职的四种情况:(一)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或者不积极承担本单位分配的任务的;(二)担负的工作涉及国家机密,从事兼职活动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的;(三)承担国家科技攻关或者本单位重要任务,在此期间兼职可能影响完成国家计划和本单位任务的;(四)因与兼职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情形,应当回避在该单位兼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