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不论企业是否盈利,均可进行加计扣除,我们也强烈建议贵单位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一方面,通过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增加企业当年亏损额,形成的亏损和正常的亏损一样可在未来五年(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延长至十年)进行弥补的,可有效减轻未来企业盈利后的税收压力;另一方面,操作完加计扣除备案后,企业还可进一步申请研发补助,获取一定比例的补助资金,一举两得。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可获得省、市财政奖补资金,但是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之前,不能享受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四川省出台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10条措施,将口罩、防护服、电子测温仪等紧缺医疗物资纳入支持范围,帮助企业解决成本上涨、原材料供应等实际困难,从加班工资补助、税收减免、绿色通道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相关企业技改扩能和有条件转产紧缺物资的以及新产品研发给予财政补助。
我公司打算申报高企,但是发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有些相似,请问,二者有有什么区别?分别有什么优惠政策?前者是税收从25%将为15%征收,是全国性的证书; 后者是上海市的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三年免收,两年减半,根据不同情况减免政策不同。
我司是运营污水治理项目的企业,从2016年开始享受节能环保项目所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2019年进入项目所得减半期,请问2019年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上述企业2019年可以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放弃该项目可享受的节能环保项目所得减半征税优惠。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五、管理事项及征管要求: 3.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科技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企业无需举证,由税务部门直接跟科技部门协商。
假设某企业201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是280万元,在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当年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28万元吗?不是,比这更少。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的,需要分段计算。具体是:100万元以下的部分,需要缴纳5万元,100万元至280万元的部分,需要缴纳18万元[×10%],加在一起当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3万元,而不是用280万元直接乘以10%来计算。所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280万元时,仅缴纳23万元税款,而不是2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