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出现哪些情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向请求人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1。请求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无效宣告请求费;
2。请求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补正通知书;
3。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但经两次补正后仍存在同样缺陷。

1.请求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无效宣告请求费; 2.请求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补正通知书; 3.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但经两次补正后仍存在同样缺陷。
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撤回其复审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
专利复审请求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向请求人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1。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但经两次补正后仍存在同样缺陷; 3。请求人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专利复审请求,但在此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复审费; 4。请求人具备情形3所列情况,并且未提出恢复权利请求或者提出的恢复权利请求不符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或者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有关请求恢复权利的规定。
工作规程是怎样的?受理:约7个工作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受理通知书,需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缴2、纳申请费。专利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补正。
专利复审请求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向请求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1。请求人未针对专利局所作出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请求; 3。请求人具备情形3所列情况,并且未提出恢复权利请求或者提出的恢复权利请求不符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或者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有关请求恢复权利的规定; 5。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作为请求人未按规定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6。复审请求所涉及的专利申请尚未被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