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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请求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向请求人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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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请求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向请求人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的情形有哪些?

专业顾问回答

冯晴晴
冯晴晴服务年限:4客户评分:4.9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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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请求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向请求人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1。请求人未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补正通知书指定期限内补正;

2。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但经两次补正后仍存在同样缺陷;

3。请求人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专利复审请求,但在此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复审费;

4。请求人具备情形3所列情况,并且未提出恢复权利请求或者提出的恢复权利请求不符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或者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有关请求恢复权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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