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计核算不健全、实行核定征收、不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企业不适用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的规定执行。按照三文件要求,2017年起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只需要按照税务局的要求申报,并做好加计扣除项目资料备案工作即可。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可获得省、市财政奖补资金,但是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之前,不能享受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四川省出台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10条措施,将口罩、防护服、电子测温仪等紧缺医疗物资纳入支持范围,帮助企业解决成本上涨、原材料供应等实际困难,从加班工资补助、税收减免、绿色通道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相关企业技改扩能和有条件转产紧缺物资的以及新产品研发给予财政补助。
请问,高企认定与研发加计扣除在委托外部研发费用上有什么区别?委托外部研发费用扣除均设定了80%的扣除限额,主要区别在于加计扣除政策中对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扣除,但要求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我公司存在一些不得加计扣除研发折旧费用,条件均符合规定,请问,不得加计扣除研发折旧费用有哪些?为什么不能进行加计扣除?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折旧费用不包括研发中心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的折旧。根据您所述的情况,可能是以下原因: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我公司打算申报高企,但是发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有些相似,请问,二者有有什么区别?分别有什么优惠政策?前者是税收从25%将为15%征收,是全国性的证书; 后者是上海市的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三年免收,两年减半,根据不同情况减免政策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