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中芯国睿欢迎您!

服务热线:400-855-7171
当前位置:首页>有问必答>高企认定>高企认证时公司不同地区的研发科技人员能算在总公司的科技人员和职工总数中
问答首页项目申报(134)高企认定(836)商标服务(831)专利服务(4653)版权登记(1557)其他问题(2773)

高企认证时公司不同地区的研发科技人员能算在总公司的科技人员和职工总数中

1位顾问回复795人看过

我司总部设在深圳,但因业务需求在厦门设立了一家分公司,有些研发人员是在当地招聘的,医社保都在当地缴交,还有部分员工采取了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时候这些人员能计入我司的科技人员和职工总数中吗?

专业顾问回答

周旭
周旭服务年限:6客户评分:5.0 /5.0

资深项目工程师向TA咨询

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由于分公司的人事、资金属于总公司,因此分公司的研发人员无论在哪里缴交医社保,均要计入总公司科技人员和职工总数中。另一方面,劳务派遣员工由于劳动关系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不属于该公司职工,因此不能计入公司的科技人员和职工总数中。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