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难、融资贵,可以说从农企诞生的那天起,就如影随形一直困扰着企业主。为解决这一问题,厦门市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扶持中小微企业。文章将详细介绍其措施及服务对象。
一、加大普惠支农力度,发挥政策性担保效用
融资难、融资贵,为解决这一问题,厦门在全省率先具体操作农业担保业务,及时、快速出台最具实效的优惠措施,以“低成本、低门槛、低利率”的优势,开通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免收企业保证金。与此同时,厦门对扶持对象实行优惠的担保费率(仅按照贷款金额的0.5%/年收取担保费),专注支持适度规模农业生产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保持专业性和独立性,真正把工作重点放到为农服务上。
二、加大普惠支农力度,提升三农自身“造血”功能

厦门通过开通受灾农业绿色通道、免收受灾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费、推出受灾农业贷款专项担保产品等一系列举措,给了农企一剂“强心针”,以高效的担保服务态度,展现“厦门速度”。
与此同时,厦门通过与市财政局、农业局等部门广泛对接,共同研讨合作方案,结合我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时制定灾后扶持办法,着重加强对受灾中小微企业在灾后重建中的政策担保支持力度,尤其是受灾严重的“三农”企业。
三、搭建“政银担”合作平台,惠农利民彰显社会责任
由于中小微农企经营风险大,信用记录少,这让银行在提供贷款时存在诸多顾虑。为推动业务良性可持续发展,“政银担合作机制让政府、银行、担保、企业形成相互支撑的‘铁三角’稳定体系,共同渡过难关。”有关负责人表示,“政银担”增强了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信心。这种新思路、新模式有助于为农企提供更加灵活、接地气的融资担保服务。
【服务对象】:农业担保
扶持对象的范围:
①在厦门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执行),经营范围包括农、林、牧、副、渔业生产、加工、贸易、物流等农业企业;
②在厦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
③户籍为我市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自然人,该自然人需持有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或其他经营性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