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著作权;工业产权又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是指法律赋予人们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域内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广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狭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权利人的一种排他的、独占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在空间上的效力不是无限的,只在被依法确认的国家或地域内受该地域法律的保护。其他国家对这一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如果需要某一国家或几个国家对其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必须按这些国家法律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才能受到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不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它只能在法定的时间内受到保护,法定期限届满后,这一权利自行消灭,该项智力成果即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均可以无偿使用。
工业产权又称工业所有权,是指人们依法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地区和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工业产权的特点:1、工业产权是国家赋予专利权人和商标专用权人,在有效期内对其专利和商标享有的独占、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工业产权具有专用性;2、一个国家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工业产权,只在该国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不发生效力,即不具有域外效力,所以工业产权具有地域性;3、工业产权的保护是有一定期限的,这也就是工业产权的有效期。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工业产权的专有权即告终止。
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