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我国权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信息的变更是指专利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书,并且交纳变更费用。
恢复权利请求费应当在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的流程各不相同,发明专利的申请包含申请、受理、初审,公开,实审,授权,六个阶段,整个过程下来要2~3年,实用新型申请、受理、初审,授权,过程要6~8个月,外观设计的需要申请、受理、初审,授权,大概需要4个月左右。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一样吗?申请专利的流程1、申请阶段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所需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克服了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我的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变更后是否还是处于费减状态呢?申请专利缴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向专利局请求减缓申请费、审查费、复审费以及批准专利后前3年的年费,其他各种费用不能减缓。请求减缓的,应当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统一制订的费用减缓请求书。提出减缓请求的,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数额缴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不同意的,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专利局规定的期限,被缴不足部分。需要注意,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效益或有其它收入后,应当补缴减缓的费用。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①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说明: 1、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有关文件,包括说明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由专利代理人撰写。
申请流程:1.确认需要申请的专利类型。(若是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