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企业拥有专利,并将其作为产品宣传的一个重要方式,不仅仅可以起到保护作用,避免他人侵权,而将产品作为专利产品存在,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宣传窗口。但是,对于专利的标识标注,也有一定的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标注,可能会被罚款,甚至会被视为涉嫌假冒专利的行为。
一、什么是专利标识?
专利标识,是指与专利权有关的文字、数字或者图形等表明专利身份的标记,如专利号、专利权类别、与专利权相关的宣传用语等。
专利标识标注,是指在专利产品、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等载体上标注专利标识的行为。也就是说,可以在专利产品本身、专利产品的包装、专利产品的说明书、专利产品的宣传性资料、网上商城的至少一个或者全部标注专利标识。
专利标识标注权,是指在授予专利权之后的专利权有效期内,专利权人在其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者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的权利。他人经专利权人同意,可享有专利标识标注权。总之,专利权人自己有权利标识,也有权利同意或不同意他人标识。
二、怎么标注才规范?
1、标注专利标识的,应当标明下列内容:
(1)采用中文标明专利权的类别,例如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
(2)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权的专利号。
除上述必须标明的事项外,标注时可以附加其它文字、图形标记,但附加的文字、图形标记及其标注方式不得误导公众。
2、如果专利尚未授权,需要标注专利申请标记的,应当采用中文标明中国专利申请的类别、专利申请号,并标明“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字样。
划重点:用中文标明专利权的类别、专利号,如果专利尚未授权,应当标明“专利申请,尚未授权”。
三、不规范有什么后果?
1、构成标注不规范行为的,责令改正。
2、构成假冒专利行为的,根据案情转入查处假冒专利案件执法流程环节。
根据《专利法》第七章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对假冒专利产品进行查封或扣押。另在《刑法》第216条中也有相关法律条例: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假冒专利罪。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进行专利标识专注不仅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区别作用、广告宣传作用,还能起到证明作用。所以专利权人可以合理有效地形式这一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谨记专利标识标注的规范使用,避免构成假冒专利行为,遭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