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发费辅助明细账是申报高企的必备附件,核算不清、辅助账不完整、不规范或暂未建立都会影响高企申报。科税建议企业日常就开始按《工作指引》相关要求编制研发费用辅助账,归集研发费用。 若没有,则需要临时按项目分类归集。

第一批:5月6日—5月22日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22日17:00之前。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法律上规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不会影响企业享受的优惠。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立研发辅助账,没有格式要求。
我公司打算申报高企,但是发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有些相似,请问,二者有有什么区别?分别有什么优惠政策?前者是税收从25%将为15%征收,是全国性的证书; 后者是上海市的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三年免收,两年减半,根据不同情况减免政策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