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高企认证中的研发人员要怎么计算?比如2016年1-6月有10个研发人员,满183天后7月份集体离职了,公司又招了20个研发人员,到年底也满183天,那我的研发人数是10 20=30 还是10/12*6 20/12*6=15?

企业自报数:
按月均人员计算总研发人员数=(6*10+6*20)/12=15人;
科技与税务部门核定认可数:15人中,只有满183天的10人算;
研发费用:1-6月10人发生的人工费用、7-12月20人的人工费用都可以计入研发费用。
7月入职,满不了183天。除非是7.1入职,截止年底才满183天。
然后研发人员名单是把30个全写上去,统计人数写15个。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若A企业将外聘5人全部作为研发人员参与甲项目的研发。
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由此可以得出,研发人员中的残疾人员工资费用也可以同时享受研发费用150%加计扣除和残疾人员支付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研究开发人员范围中规定,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但不包括为研发活动从事后勤服务的人员。值得注意的是,研发人员与是否任职于本企业并无直接关系,即可以是本企业的员工,也可以是外聘的劳务人员,更可以是委托从事研发的个人。
1.企业科技人员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科技活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提供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2.企业研究开发人员 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应根据企业的技术研发过程确认技术、研究人员身份,确定是否应纳入统计范围。
请问,高企申报之研发人员包括哪几类?研发人员,是指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技术人员 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的人员,通常在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参加研发活动,应用有关原理和操作方法执行科学技术任务开展下述活动的人员: ——关键资料的收集整理; ——编制计算机程序; ——进行实验、测试和分析; ——为实验、测试和分析准备材料和设备; ——记录测量数据、进行计算和编制图表;从事统计调查。
我公司打算申报研发加计扣除,请问,企业研发人员工资填报需要注意什么?研发人员工资属于研发费用,每个研发人员的人工费要单独核算。研发人员以入职时签署的劳动合同确定的岗位为准。每个研发人员都需要提交附件证明材料。提供12个月的凭证和回单。在职研发人员工资相关数据,为当年年度数据,其中支付的工资总额不包括公司缴纳社保公积金部分,但包含公司代个人缴纳的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