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目前现有的评估模式,仍存在以下问题:其一,专利市场不成熟导致专利价值无法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衡量。如美国在进行专利价值评估时,采取参考专利交易市场中专利的市场价值,从而得出最终的专利价值J,而目前我国在这一方面仍然是空白。其二,专利评估机构的专业化有待加强。目前我国专利评估机构以第三方评估机构为主,但因其仅为单独的评估机构,而非专门从事专利评估的机构,评估报告缺乏专业性,专利质押融资双方对评估报告的认可度低。其三,采用的评估模式参考的因素不够多元,无法准确评估专利的真实价值。从上文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在进行专利评估时,存在专利评估不准确的问题,而评估价值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专利质押融资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