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业为了蹭热点,推销产品,强行使用与自己产品不符的影视作品的剧照宣传,请问,这种行为属于侵权么?影视作品的剧照属于版权的一部分么?

属于。通常情况下,影视剧里面的剧照、海报与截图的著作权属于制片人。如未经允许就擅自使用,就构成了侵权行为。

只要构成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即同时构成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在这里,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相同。在目前的立法上,只有著作权法规定了这两种责任形式,而且对其构成要件没有明确规定,似乎可以认为只要构成侵犯著作权就要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法律上规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不会影响企业享受的优惠。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初创企业使用自己创建并精心经营的品牌,结果反过来被他人状告商标侵权,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形呢?企业若想要消除以上这类风险隐患,首先应当在主品牌创建之初就进行全面、专业的商标查询,分析该品牌名称的商标侵权风险和商标可注册性,在商标侵权风险极小且商标注册成功率高的前提下,及时在其主营产品/服务上注册申请商标,并适当考虑未来公司业务的延伸性和拓展性。如果初创企业中没有专业IP人员和团队来处理商标的具体法律性事务,还是建议委托一家专业、靠谱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来协助处理。
最后一项就是没有很高科技含量产品的企业所属的范围。高新技术企业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这个范围的,最典型的代表是某些山泉水、果冻等企业,从产品来看,不属于航空航天或者生物技术之类我们平常了解的高科技领域,不过他们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条件,他们就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15%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减免。换言之,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其实就可以是高新企业。
我司发现有企业仿冒我司商标出口货物,我司已向海关提出了扣货申请,海关也受理了,但现在和对方协商谈好了处理方案,想撤回申请,请问海关是否允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在海关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为侵权货物之前,知识产权权利人撤回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的,海关应当放行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因此,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属于侵权行为还要看使用者是否清楚产品是否侵权才可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