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得根据各个地区的政策而表现形式不同,最典型的就是现金奖励,按科技成果转化总费用的百分比给予科技人员或者企业现金奖励,根据试行的新政策,奖励比例最低仍为20%,但以单位和个人之间的约定优先。比较“推荐”的比例达到65%至70%,即三分之二左右,而在一些地方最高比例已达99%。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奖励和报酬如何分配没有作出规定,《实施规定》第(六)条规定,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这一规定体现了应当按照贡献的份额来分配奖酬金。这一点在科技成果研发中也表现突出,即课题组中每个人所认为的贡献份额总和大于100%。
无论采取哪种转化方式,都是以成果转化项目形式实施的,都要签订技术合同,基本上属于产学研结合。因而可以分别适用科技项目、“四技”合同和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法规。
转化收益用于科技人员的奖励和报酬的部分不受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计入工资总额基数,由谁说了算?完全由单位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实施规定》的规定办理,不需要报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或认定。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政府给的奖励有多少呢?您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中芯国睿有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资质认定服务,如需了解该服务或有相关问题,可咨询我网专业的项目申报团队或客服人员。
成果源自于企业研发项目:证明材料选择性提供项目立项、结题、成果鉴定报告、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源自于外购技术成果:证明材料选择性提供正式技术交易合同、产学研合作合同、专利购买协议。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利用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从该项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