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英文和数字的组合名字是可以注册商标的。但是一定要注册前期的风险排查,商标局在审查时会将英文、图形拆分审查,尤其是英文部分着重审查下是否重复、是否违法商标法规定等。建议您选择名字时,英文部分尽量选择字母多一些的,而且最好是对英文、数字部分艺术化处理下,让其显著性更强一些,有利于后期的初审通过以及商标的最终拿下。

为什么不建议商标“组合申请” 1风险增加 成功率降低 组合申请风险更大,分开则反之。组合申请一旦核准注册,则只能按照注册时商标的组合方式使用,不可以改变组合方式,不可以拆开单独使用,在分开使用的标识上,也不可以标注注册商标的标记。3降低审查效率 一般说来,商标组合申请的审查速度要比各要素单独申请相对较慢。4综合效益不如“分开申请” 部分客户认为,商标各要素组合申请为一个商标,只要花费一份商标的费用,如果分开申请就要花几倍的费用。
为什么不建议商标“组合申请” 1风险增加 成功率降低 组合申请风险更大,分开则反之。当组合申请时,商标局还是会对其分别审查,图形审查一次,文字再审查一次,主要审查申请的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且是否存在与之近似的商标。组合申请一旦核准注册,则只能按照注册时商标的组合方式使用,不可以改变组合方式,不可以拆开单独使用,在分开使用的标识上,也不可以标注注册商标的标记。3降低审查效率 一般说来,商标组合申请的审查速度要比各要素单独申请相对较慢。
组合商标是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我国对组合商标采取各构成要素单一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构成组合商标的文字、字母、图形等要素均要保证不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才能通过审查。
组合注册就是将由多元素构成的商标作为一个商标进行注册;分开注册就是将商标的每一个元素单独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组合商标只需要注册一个商标即可,花费的便是一个商标的成本费用;分开注册则是按照需要注册元素的多少支付,花费的成本自然比组合注册高。组合注册中一旦商标的任何一个元素遇到近似或者在先申请,那么整个商标都会被驳回;分开注册则是其中某个元素商标被驳回,不影响其他元素的申请。分开注册的,侵权人如果还是使用组合商标中部分的话,法院则极大可能认定侵权人使用的商标与分开注册的商标近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