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微企业研发费用申报说明在每一个具体填报的页面内均有显示。无特殊说明的,都是填写2019年度的金额和数据。

第一批:5月6日—5月22日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22日17:00之前。
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的规定执行。按照三文件要求,2017年起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只需要按照税务局的要求申报,并做好加计扣除项目资料备案工作即可。
研发费用资金申报不需专项审计,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即可。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在高企申报中,所有的研发活动是否可以进行归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