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研发费用资金申报不需专项审计,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即可。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应遵守 2010 年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各专项制定的知识产权管理细则以及相关管理规定。涉及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的按《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
重点专项项目负责人可作为该项目下设其中一个任务(或课题)的负责人,不违反限项规定。
参加 2019 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南编制的专家可以根据指南要求申报2019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在专项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重大专项知识产权工作。各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应当设立专门岗位、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本重大专项知识产权工作。重大专项领导小组和牵头组织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本重大专项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决策提供咨询和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有效运用专 业人才和信息资源优势,加强对重大专项知识产权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服务。
高企申报中,企业同期总收入怎么计算?哪些情况下包含?如果政府专项资金收入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则可不列入企业同期总收入,反之则需列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