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成果不能有效转化,知识产权不能有效运用,其重要原因在于存在严重的供给与需求矛盾,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高校和科研机构原始创新能力不足,重大科技成果和核心知识产权供给不足,不能满足企业需求。企业也存在创新能力弱,对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需求不足的问题。但主要的问题是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供给不适应市场需求,很多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是国家战略、规划、工程、计划甚至是领导人指示的产物。
市场需求是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的根本动力,任何科技成果转化都必须识别市场需求和符合有效需求。实际上,现有的很多科技成果转化是通过合作或者委托研发合同方式进行的,如德国弗朗霍夫学会85%的研发资金来自于企业,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是主要的转化方式。

研究结果表明,TTO员工数量的增加会引起协议数量的增加,但是收益没有增加。TTO的规模和建立时间对TTO的效率也会产生影响,但是在产生的影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问题上存在分歧。TTO外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大学规模、内部机构、所在地研发水平与经济活动水平、国家政策法规以及政府行为。
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严重降低创新收益的预期,从而降低创新投入和先进技术的引进。知识产权实际侵权赔偿标准过低严重影响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的积极性。据统计,我国专利侵权实际赔偿额平均只有8万多元,商标只有7万元,著作权只有1.5万元,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的标准。在北京、上海、广州试点建设知识产权法院取得重大进展,但仍没有解决知识产权侵权审判标准不统一和赔偿标准不统一问题。同时,我国还缺乏高素质的专业化知识产权法官队伍,行政执法缺乏调查和法定处罚手段,而且行政与司法衔接不够。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必须对职务发明人和所在单位同时进行有效的激励。然而,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坚持合同优先原则,没有兼顾各方利益,没有规定奖励报酬上限,导致一些单位和地方给发明人的奖励比例过高,一些地方甚至高达95%,影响了单位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不利于转化运用组织机构、人才团队和能力建设。
业在冲击IPO时,bai都可能会遇到知du识产权问题: 最常见的应该是知识产权诉zhi讼。企业往往会通过提起专dao利诉讼的方式,阻止或延缓竞争对手的上市。这不,辛辛苦苦排了一年队的聚利科技在IPO上会前夕就因专利问题,被其竞争对手金溢科技告了。该问题若不能妥善解决,定会对聚利科技的上市有所影响。除了专利诉讼,可能影响IPO的还有专利突击申请、专利信息批露含混不清等问题,毕竟这都是发审委重点关注的方面。商标作为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企业还是提早做布局,不要让商标问题成为企业IPO上市的拦路虎才好。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我公司所有要求都符合!关于成功率高企是条件性通过型项目,只要达到要求,先进行自评,通过应该没问题。祝贵公司高企早日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费用暂且不谈,保证成功率才是最重要的,不然会拜拜浪费一年的时间,而且政策是年年收紧的。比如我们所就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先成功后收费,能这样做是因为有足够的信心能够通过,可以考察下这个所的实际成功率怎么样,负责人的专业度如何。代理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 只能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将风险最小化。
知识产权权利分散是制约转化运用的突出问题,国外一些基于技术标准的专利池或专利组合运营企业,为企业提供一揽子许可协议,极大提高了转化运用的效率,而我国没有一家专利池或专利组合的许可企业。产学研合作是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的重要途径,而我国创新联盟、技术联盟等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的有机组合问题尤其是专利池或专利组合许可、共享与收益分配问题。信息和风险不对称是制约转化运用的客观问题,而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大多是简单第三方模式,缺乏有效解决信息与风险不对称问题的手段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