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订出台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举措,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建设试点,引导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需求开展成果转化与创新服务。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培育建设一批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吸纳科技成果提供专业化服务。

一是在“十四五”期间,推动创新能力强、科技成果多的高校普遍建立技术转移机构,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各项政策措施,提升转移转化服务能力,有效运行并发挥作用,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大幅提升,力争实现“全覆盖”。目前,在已认定的453家国家技术转移机构中,依托高校建立的机构有134家。教育部也于去年首批认定了47所高校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可以说,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是在科技部、教育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的进一步提升在新时期打造和树立的“新样板”。
高校要加强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作的统一领导。制定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理顺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的管理机制和规范流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和转化公示制度,健全面向转化应用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建立内部风险防范和监督制度,落实成果转化尽职免责的有关规定。
技术转移机构要制定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和标准化管理规范,建立技术转移全流程的管理标准和内部风险防控制度,鼓励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高校建立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办法,依法依规确定技术转移机构从事成果转移转化的服务收益,建立技术转移从业人员评价激励机制,畅通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审通道。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激励比例由各方协商确定。
将联合采取措施加强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如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支持高校设立技术转移及知识产权运营相关课程,加强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并将遴选若干高校开展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支持高校通过学校拨款、地方奖励、成果转移转化收益等途径筹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为主要着力点,完善科技创新政策,加强创新服务供给,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企业竞争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技术转移机构要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的人员队伍,其中接受过专业化教育培训的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比例不低于70%,并具备技术开发、法律财务、企业管理、商业谈判等方面的复合型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高校要支持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人员队伍选派、招聘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课程,开展技术转移专业学历教育,加速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