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科技成果受让人与科技成果持有人不存在利益关联关系,但与科技成果完成人存在利益关联关系的,如受让人是由科技人员在职或离岗创业投资创办的企业,或者科技人员在该单位兼职等,为避免利益输送而产生道德风险或者廉政风险,一些高校院所(如复旦大学)规定,科技成果完成人在提出科技成果转化申请时必须主动声明是否存在利益关联关系。存在利益关联关系的,就不能采取协议定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必须引入第三方,采取评估定价或者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或者拍卖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
为什么科技成果受让人要采用科技成果转让方式受让科技成果呢?主要原因是,受让方很看重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软件企业及其他相关政策,或者在拟受让的科技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后续的研究开发,以增强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

围绕新一代信息网络、智能绿色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以国家财政科技计划成果和科技奖励成果为重点,发布一批能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投资规模与产业带动作用大的重大科技成果包,探索市场化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
生产或使用环境开发。有时,科技成果转化需要改善生产环境,以适应新的自然环境,或者达到消除污染、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等目的。有时,科技成果转化对生产环境如温度、湿度、清洁度、气压、真空度、辐射等有较高的要求,必须符合相关条件才可生产或使用。营造这样的特殊环境需要较大的投资和相关的技术支持,以改进生产工艺,因此也是产品开发和工艺开发的一部分,是生产合格产品的前提。
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离岗创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工龄连续计算,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权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以离岗创业、兼职等方式从事科技成果转化,要遵守与原单位的约定,保守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尊重原单位的知识产权;使用原单位或他人知识产权的,要与原单位或他人签订许可或转让协议。
由于科技成果转化涉及面广、涉及因素和环节较多,需要运用的政策也较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技、财政、投资、税收、人才、产业、金融、政府采购、军民融合等政策协同,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环境”。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
科技成果鉴定及进步奖申报评审程序 (一)材料准备阶段 由申请鉴定(验收)单位准备以下材料: 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审批表; 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技术总结; 成果应用的有关证明材料。(二)鉴定申请阶段 申报单位将按照要求组织好的材料报送县科技局; 由科技局对申请鉴定(验收)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查,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的,返回申报单位对材料进行补正; 材料审查合格后准备进行鉴定(验收)。公告期满后对获奖项目予以授奖
科技成果作价投资以后,由被投资企业取得科技成果所有权,并被纳入其无形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对科技成果所有人而言,可继续对该成果进行研究开发,并分享其转化收益,而且不受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的限制。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人而言,无需支付现金就可获得对科技成果所有权的控制及其转化收益,是一种成本低、风险小的交易方式。对于被投资企业而言,将科技成果所有人的利益与企业的经营业绩绑定在一起,科技成果所有人会全力支持该成果的转化及后续研发,因而更有利于该成果的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