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科技人才流动机制,探索人才异地合作交流制度,促进科技创新人才在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科研企业之间的合理流动?

充分尊重人才供求规律和流动规律,根据科技人才意愿和市场供需推动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市场需求有机衔接,建立“政产学研”人才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在政、产、学、研之间多向、顺畅流动的“政产学研旋转门”机制。

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应该重视,经费投入渠道应该拓宽。优化我国研发经费投入结构,必须大幅度增加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根据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特点和规律,加大中央财政对基础研究长期持续稳定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加大基础研究投入的机制。应用基础研究是打通基础研究和试验发展的桥梁,必须注重应用基础研究投入,促进基础研究向试验发展的成果转移转化。在国家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基础研究投入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对基础研究的投入,拓宽科技投入经费来源渠道,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
《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法律体系,为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有力保障。《意见》强调,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调整创新决策和组织模式,强化普惠性政策支持,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奖励和报酬如何分配没有作出规定,《实施规定》第(六)条规定,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这一规定体现了应当按照贡献的份额来分配奖酬金。这一点在科技成果研发中也表现突出,即课题组中每个人所认为的贡献份额总和大于100%。
为促进地方科技成果转化,《通知》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将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创新作为重要职责,落实授权精神,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产业转型、科技创新等实际需要,制定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而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的企业中,有很多是竞争力不强,甚至处在生存线上,在苦苦挣扎中。企业对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有较强的意愿,但对不能在近期内见成效的早期成果兴趣不大。现在有的地方政府在探索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科研支持机制,即企业有技术需求并委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究开发的,或者企业提出难题向全社会招标公开征集解决方案的,政府财政科技经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
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国家设立的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授权力度,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全链条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