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主要判断依据有:产品、服务、样品、样机四项。

产品:公司经过自主研发的,自己生产或者委托生产的产品,只要是自己拥有知识产权的产品都可以算,同一种产品销售多次,只能算作一次
最后一项就是没有很高科技含量产品的企业所属的范围。高新技术企业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这个范围的,最典型的代表是某些山泉水、果冻等企业,从产品来看,不属于航空航天或者生物技术之类我们平常了解的高科技领域,不过他们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条件,他们就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15%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减免。换言之,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其实就可以是高新企业。
高企认证系统中,一个研发项目RD或一个高技术产品(服务)PS对应多个知识产权的情况,如何多选知识产权?按Ctrl键可以选择和撤销多个。
服务: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等四技合同的,开具地税服务发票的,同一种类技术服务合同只能算一次
产品开发一般经过产品概念、产品设计、样品试制、中间试验和生产定型几个阶段,可将处于各个阶段的科技成果成熟度标识为TAM3~7。产品概念,是指根据市场调查结果对拟开发的产品进行定义,确定能满足消费者需求与欲望的核心价值、应具备的核心功能,在此基础上形成产品方案。样品试制,即按照一定的技术模式实现产品的具体化或样品化的过程,包括产品试制的工艺准备、样品试制和小批量试制等几个方面的工作。生产定型,包括新产品的正式批量投产和销售工作,产品开发工作至此结束。
在高企申报中,我遇到了些疑问,请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和“主要产品(服务)”有什么区别?对产品(服务)的竞争优势发挥核心支持作用且符合《技术领域》最细一级技术领域要求的,这样的产品(服务)称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主要产品(服务)是指拥有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在认定时近1年主要产品(服务)占同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收入必须超过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