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没有强制效力,因此,对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满意也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专利权评价报告只做为人民法院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关键还是看法院或专利部门对证据如何认定。

我有专利,且我有专利评估报告,报告内容正面,竞争对手仿制了我的款式,大体形状相同,修改了3,4处细节,请问胜诉概率大不大?如果区别点不属于涉案专利的设计要点,且视觉效果不突出,则判定侵权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专利法 第六十条的规定就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人,例如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由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专利实施 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请求人不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其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视为未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属于多个专利权人共有的,请求人可以是部分专利权人。
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中对企业目前的盈利情况没有要求,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均可申请。
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是一种证据形式或证明文件,当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据此可以确定是否需要中止相关程序 ,一般在上述涉及“程序中止”事务时,需要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因此,取得专利证书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并不表示其专利权状态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应专利权人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进一步做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相当于是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所进行的涉及新颖性、创造性等是否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再次审查。
对于一项有众多专利组合布局的技术方案,进行技术方案的替代检索是节省研发成本的好方法,替代方案的检索关键在于精确找到能解决目前技术问题的现有方案。
在专利诉讼中或许可谈判中,有力的对比文件是最重要的砝码,用于无效的对比文件永远在路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只要付出足够的时间和技巧,对比文件总会不断地接近对方的专利,不断增加对方的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