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019年7月1日起,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上年度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发明专利费用减缴比例: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个个人或者单个单位的,减缴前述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前述收费的70%。

根据认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税务机关在接到认定机构通知后,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我公司去年通过高企认定,但因为一些税务问题被税务机关告知已经不符合高企条件,请问,不符合高企认定条件的高企,会有什么后果?根据认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税务机关在接到认定机构通知后,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18号公告明确,企业按《评价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更新信息后不再符合条件的,从而没有继续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可享受加计扣除吗?18号公告明确,企业2019年3月底前更新信息后不符合条件,则该企业在2018年度不得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企业想申请,想了解符不符合条件。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具备以下的条件: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截在申请日以后公远见卓识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如企业因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而被科技部门撤销登记编号的,相应年度能否享受加计扣除政策?18号公告明确,相应年度不得享受财税34号文规定的优惠政策,已享受的应补缴相应年度的税款。
科技型中小企业上一年度已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本年度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更新信息后不再符合条件,是否还能享受该汇算清缴年度的税收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