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撤销其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并在平台上公示。
(1)企业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评价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
(2)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3)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
(4)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5)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目前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是多少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我司想申报上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需要什么条件 宿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现就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有两种方式: 1、直接予以确认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评价指标的具体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
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中对企业目前的盈利情况没有要求,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均可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