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权利客体是一种无体财产。知识产权的客体不是有形物,而是知识、信息等抽象物。
2、权利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而不具有域外效力。知识产权域外效力的取得,对著作权而言,依赖于国际公约或者双边协定即可;专利权、商标权则必须由他国行政主管机关的确认,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3、权利具有时间性。知识产权有一定的有效期限,无法永远存续。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知识产权受到保护,超过法定期间,相关的智力成果就不再是受保护客体,而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为人们自由使用。

基于法律层面,高价值专利技术文件需要通过实质审查、无效宣告请求、侵权诉讼等一系列行政授权与民事诉讼程序的检验与推敲。
(一)非物质性 1、知识产权管理对象的非物质性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本质特点。也就是说,基本上不管在哪一领域,只要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都会按照相应的法规对侵权人进行处罚的。
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有什么特点?能否详细告知,不胜感激!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进行选择,他们的特点如下: 1,商标 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是企业品牌的核心体现。商标获准注册之后,受法律保护,利于打造具有高知名度的品牌,形成固定的消费群体。2,专利 专利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3,版权 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可以保护作品预防抄袭。
法院在审查起诉时,应仔细审查他们之间的转让和许可合同,并应 分别情况,确定诉讼主体的资格。因此,在知识产权诉讼中侵权形式多为擅自使用、假冒、剽窃等形式。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下面看一下知识产权的特点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主要特点: 1、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经过实践证明,我国用十年时间建立起来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与发达国家两百年建立起来的体系基本相当,并且基本上与当代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条约规定和精神相一致,可以称得上起步晚,起点高,发展快。采取行政调处知识产权纠纷的方法,主要目的是使包括侵权行为在内的有关纠纷能够及时、有效地得以解决,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