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用高质量的核心专利(一般以专利组合或专利族的方式)来保护该核心技术的整体技术思想和上位技术方案;再利用技术秘密来保护核心技术中的一些技术诀窍、关键参数、很难被反向破解的一些核心工艺,有时候还包括核心技术中的部分最佳实施例等。

所谓“实物型”技术转移,是指由实物流转而引起的技术转移。从技术角度看,以生产手段和劳动产品形态出现的实物,都是特定技术的物化和对象化,都能从中反观到某种技术的存在。因此,当实物发生空间上的流动或转让时,某种技术就随之发生了转移,这是所谓“硬技术”转移的基本形式。
环境保护风险是指由于满足环保法规要求而增加的新资产投入或迫使项目停产等风险。随着公众愈来愈关注工业化进程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许多国家颁布了日益严厉的法令来控制辐射、废弃物、有害物质的运输及低效使用能源和不可再生资源。“污染者承担环境债务”的原则已被广泛接受。因此,也应该重视项目融资期内有可能出现的任何环境保护方面的风险。
企业商号只是企业的名称,不属于著作权的一种,所以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企业商号受到侵犯时,可依据民法通则或者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的法律申请法律救济。商号权具有人身权属性,与特定的商业主体的人格与身份密切联系,与主体资格同生同灭。商号权人不仅可依法使用其商号,而且有权禁止他人重复登记或擅自冒用、盗用其商号,并有权对侵害其商号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例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①企业拥有自主独立的研发机构;②联合多方在企业共建研发平台;③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④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和孵化公共服务平台;⑤在科研院所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
所谓“智能型”技术转移模式,是指由一定的专门的科学理论、技能、经验和方法等精神范畴的知识传播和流动所引发的技术转移。它不依赖实物的转移而进行。通常把这种技术转移称为“软技术”转移。目前市场上的专利技术、技术诀窍、工艺配方、信息情报等知识形态的商品交易,都是这种技术转移借以实现的基本形式。
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的途径有:建立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置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许多企业特别设置了知识产权部门,参与到软件立项、开发、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每一环节,并为对外事务提供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