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质权从有关部门办理登记后成立。合同和质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生效但不办理登记质权不成立,也就是说你无权就知识产权的利益优先受偿。

首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动产质押业务,是指企业将动产存放在银行指定或认可的仓库作为质押物,质押物在银行监控下流动,据此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融资方式。其次,动产质押在法律上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根据中国《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不以质物占有的移转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
如果专利权正处在质押期间,对作为质物的专利权的任何变更均须得到质押合同当啦人双方的共同认可,否则,都将是无效行为。办理专利权质押注销登记的程序: ①当事人向专利局提交《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合同履行完毕凭证、书面协议及其他证明材料。②经专利局审核后,向当事人发出《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注销通知书》。③质押期限届满15日内当事人不主动办理注销登记的,该合同登记将被自动注销。专利权质押合同自登记注销之日起失效。
对于“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还是“转让行为”的生效条件,意见不甚统一。一种观点认为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未经登记和公告,该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具有任何约束力;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根据“合同自由”原则,该转让合同有效,但未经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的转让不生效,即该专利权并不发生实际的移转,合同受让方并不能成为新的专利权人。
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出质人与质权人及其代理人均视为质押合同当事人。作为当事人,可以单独或共同提出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登记请求。这里有以下几点要明确:专利权质押合同为要式合同,以管理部门准予登记为生效条件,而不是象动产质押以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为条件,也不同于其他条款的权利质押的
一、基本介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促进专利实施而对专利实施许可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国...
当事人到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或者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申请表纸件及合同副本纸件,领取备案证明。建议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制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文本,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