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后是有抽查的,在每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会有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评价工作机构开展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抽查,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名单,抽查比例不低于5%。评价工作机构应核对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的企业规模、职工人数和研发投入指标。
如果被抽查到,被抽查企业应通过评价工作系统上传上一年度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及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等证明材料。企业在上传有关信息后须留存纸质材料备查。
如有其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问题,可咨询我网专业的资质认定团队,联系方式可咨询中芯国睿客服人员。

文件上说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我们是高企,是不是可以不用进行自评?您好,贵司还是需要在系统上进行自评提交操作,才可以进一步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直接确认指的是“国高”企业的自评分不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结果。如有其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问题,可咨询我网专业的资质认定团队,联系方式可咨询中芯国睿客服人员。
18号公告明确,企业按《评价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更新信息后不再符合条件的,从而没有继续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可享受加计扣除吗?18号公告明确,企业2019年3月底前更新信息后不符合条件,则该企业在2018年度不得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上一年度已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本年度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更新信息后不再符合条件,是否还能享受该汇算清缴年度的税收优惠?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上一年度没有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而在本年度新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能否享受研发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否符合条件,主要依据其上一年度数据进行判断。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有关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
是有抽查的,在每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会有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评价工作机构开展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抽查,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名单,抽查比例不低于5%。评价工作机构应核对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的企业规模、职工人数和研发投入指标。如果被抽查到,被抽查企业应通过评价工作系统上传上一年度职工人数统计表、《“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等证明材料。企业在上传有关信息后须留存纸质材料备查。
科技型中小企业上一年度已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本年度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更新信息后不再符合条件,是否还能享受该汇算清缴年度的税收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