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知识产权+项目规划—关联资深顾问,中芯国睿今天来讲解一下在双软认定中,进口产品应该如何进行认定办理。

双软认定可以显示出企业技术实力和市场价值,是非常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无形资产价值的重要体现。
所谓进口软件产品指的是在我国境外开发,以各种形式在我国生产、经营的软件产品。而进口软件产品本地化指的是对进口软件进行加工,从而使其满足特定市场上的用户对语言和功能的特殊要求。可能会涉及到文字的翻译、用户界面布局调整、本地特性开发、联机文档、印刷手册的制作及保证本地化版本可以正常工作的软件质量保证活动。
全国进口软件产品(含进口软件本地化产品)的登记申请,都是统一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受理的,最终经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查批准,对于批准通过的,便会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备案。
进口软件产品认定时需提交的材料:
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软件产品样品;
4、该软件的产品著作权人授权在中国经营的证明材料;
5、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结果,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可的其他测试材料;
6、软件产品符合国家软件进口政策和规定的证明等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双软认定后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