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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讯|企业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

2024-03-14 22:23:010人看过0看来看去,不如直接咨询!

企业研发活动一般分为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以及以上方式的组合。而不同类型的研发活动对研发费用归集的要求不尽相同,企业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时要注意区分。作为知识产权+项目规划,关联资深顾问,中芯国睿今天要讲一下关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问题!

首先,大家要弄懂,企业研发活动的不同方式分别指什么?

1.自主研发。是指企业主要依靠自己的资源,独立进行研发,并在研发项目的主要方面拥有完全独立的知识产权。

2.委托研发。是指被委托单位或机构基于企业委托而开发的项目。企业以支付报酬的形式获得被委托单位或机构的成果。

3.合作研发。是指立项企业通过契约的形式与其他企业共同对同一项目的不同领域分别投入资金、技术、人力等,共同完成研发项目。

4.集中研发。是指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单个企业难以独立承担,或者研发力量集中在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筹管理研发的项目进行集中开发。

那么,企业研发费如何加计扣除?中芯国睿为你解答!

(一)如果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研究开发费用需要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财税〔2017〕34号文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如果企业是非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研究开发费用需要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

财税[2015]119号文规定,对于适用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高新技术企业不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它的研发费就只能是按实际发生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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