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较繁琐,需多部门协同配合,准备周期长,而且从近两年高企认定评审情况来看,整体趋于严格,建议今年想要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提早做好规划。

作为知识产权+项目规划—关联资深顾问,中芯国睿今天就来带大家认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一些误区,正确认识高企理念!
高企认定中居民企业的概念和范畴:
居民企业: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如在他国成立且管理机构在该国,但是在中国有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为非居民企业。
中芯国睿提醒大家,以下组织机构不能申报高企认定!
非居民企业虽然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不能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在民政部门注册的民办非企业类的研究机构、医疗机构、教育文化机构等不能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益类组织不能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个体户、合伙制实体、个人有限公司等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不能申报高企;
工商注册的事业单位(研究院所),一类的不能申报高企,三类的可以申报,二类的酌情考虑。
根据财政拨款的不同,可以将事业单位分为三类。
一类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今后的发展趋势有可能是行政性质了),
二类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仅拨发部分经费,
三类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经费全靠自给自足。
高技术服务-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服务:采用新型服务模式和技术方法,提供知识产权的确权、检索、分析、诉讼、数据采集加工等基础性服务的支撑技术;提供知识产权增值性服务的支撑技术;提供专利数据库的二次开发建设与数据检索等服务的支撑技术;面向产业和企业提供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科技信息等服务的支撑技术。
企业申报高企认定前要认清这些理念,以免影响申报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