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
《公司法》对此的规定是: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非货币财产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要注意三个问题:一、以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入股必须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二、车辆、房屋等有权属证明的固定资产在入股后半年内必须办理过户手续;三、公司法规定,非货币资产入股不能超过注册资金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