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资产评估的角度看,美国评估者协会将企业定义为"企业是资产的组合体,包括净营运资金、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及其他财产)和持续经营条件下的无形资产(工业产权和商誉),与此相应的为企业投资资本,包括长期负债和股东权益价值。"按照该协会的观点,企业价值是建立在企业持续经营、资产具有未来获利能力及资产的投资和经营风险上,一个持续经营并获利的企业是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组合体,无形资产价值是企业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伦敦商业院校委员会成员、《非理性时代》作者查尔斯·汉迪则进一步指出:"一个公司智力资产价值通常为有形资产帐面价值的3至4倍",他们说的"智力资产"主要是指企业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等知识产权及其他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
国外的研究结论无不表明,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无形资产是企业资产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企业生产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国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没有将无形资产列入企业会计核算中。随着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构成中地位的提高,为满足企业无形资产记帐、摊销和核算的需要,1989年4月财政部首次将无形资产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并规定企业接受投资取得无形资产,应按照评估确认或合同约定的价格入帐,企业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应按照确认的评估结果记入长期投资帐户,并将增殖部分记入资本公积金帐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