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由科技人员办和创办,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科学研究、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果商品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以市场为导向,实行“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简而言之,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以创新为使命和生存手段的企业。

今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那么是否所有能加计扣除的企业都能享受提高到75%呢?作为知识产权+项目规划,关联资深顾问,中芯国睿带大家来看一下!
首先,什么样的企业算是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如果企业达到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2017年季度预缴时可以按75%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属汇缴享受的优惠项目,即季度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再依照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目前,只有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