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质押贷款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依据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财产权作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新型贷款业务。
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时,专利权人应持《专利证书》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客户初步分析其资产准入标准及范围,一般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贷款主体的准入标准,二是质押物的准入标准。

根据《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经审查发现一系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通知书》。这些情形包括:专利权已终止或者已被宣告无效的;专利申请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专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质押手续被暂停办理的;等等。
由此可见,在专利质押和资产评估过程中,均体现出对专利质量和价值的考量。业界往往认为,专利质押存在“估值难”、“风控难”、“处置难”等方面的问题。培育高质量和高价值的专利,关注专利的技术内核、法律稳定性以及经济价值,通过高质量、高价值专利有可能降低或规避专利权质押中的风险。在估值方面,即考虑了专利的保护范围等与专利质量相关的因素。在处置方面,与市场需求相匹配、在技术上具有先进性、法律上具有稳定性的专利,也更利于以合理价款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