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努力提高科技成果的质量,把好源头关。科技成果要成为商品进入市场竞争,过硬的质量是前提。因此,科技成果在进入市场之前,一定要把好质量官,建立合理公正的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政府也要充分发挥其经济社会的管理职能,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之间对科技成果实行有效的调配,为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科研成果的的产出和转移,为企业接受和应用科技成果创造良好的支撑环境。
(2)建立并落实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通过深化改革现行科技管理体制,及时把有关产学研一体化的工作纳入到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中去;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内涵和市场外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按照企业“订单”来确定研究课题,开发课题研究。从机构、人才、信息、中介等方面为产学研合作创造有利的条件,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三位一体的管理协调机制,统一领导,协调行动。
(3)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拓宽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投入渠道。一是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二是要建立风险投资和科技企业信誉保障体系。建立政府性金融支持机构,提供创业长期低息优惠贷款;建立信用保全制度,为高技术创业企业提供银行贷款的政府担保;三要进一步研究制度风险转移与分散政策,对于商业化的科技成果,要通过市场来实现技术的转移和扩散。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宏大的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队伍,形成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网络。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离不开善于把科学理论转化为实用技术、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人才。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人才应是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的集成。
(5)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和技术市场建设。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技术转移和扩散的桥梁,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不可或缺的纽带。要突出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官产学合作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中介组织,比如官办的科技服务业联盟,为国家科技计划的组织和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提供全方位服务,推进成果转化服务活动的社会化、产业化。在技术市场建设方面,一是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网络平台建设,拓宽成果转化的信息渠道。二是要加强技术市场的组织建设,建立若干独立的具有工程枢纽性质的大型技术市场,为科技成果的转移提供咨询、交易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