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作为专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发明专利相比,其特点非常突出:
一是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周期短,手续简便;
二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维持费用较低;

三是因实用新型专利审查范围及要求的不同,使其相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更容易获得授权;
四是从司法保护实践看,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与发明专利保护并未有实质性差别。
因此,结合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如何运用好实用新型专利,做好知识产权布局更加值得企业探索。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直视创新为生命,坚持自主创新,重视专利保护。目前已提交专利申请3.9万余件,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达 4000余件,实用新型专利达1.8万件,企业每年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占比超过40%,实用新型专利在格力电器诉讼维权、专利许可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
总体来看,实用新型专利制度能够为创新主体解决知识产权保护诉求,并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契合。与此同时, 也期待在未来专利制度发展过程中, 进一步加强实用新型专利质量把控, 进一步增强实用新型专利的稳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