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软件登记档案查询方式包括: (一)、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 (二)、软件登记电子档案查询; (三)、软件登记纸质原始档案查询。
二、按照下述规定办理查询手续: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查询的,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持身份证件、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办理。软件登记人查询和复印自身登记文件的,还应当提交软件登记证书原件。 (二)、司法机关因执行公务查询、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承办人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及工作证办理,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经中心软件登记部负责人、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三)、中心软件登记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填写《借阅档案申请表》,经过软件登记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理。

擅自转让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将他人软件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虽然著作权采取的都是自愿登记原则,但对于软件著作权来讲,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才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而实践中,要是发生了侵犯软件著作权的情形,建议所有人尽快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以此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查询软件著作权是指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数据库中进行档案或主题查询。查询软件著作权可以通过两个途径:一是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查询要求,并在缴费获取查询结果;二是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询。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首页,在“版权登记大厅”栏目下的右侧,进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在公告页面处录入“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其中任意一项进行查询,就可以查询到已登记并取得证书的软件情况。
学校登记的软件著作权涉及的范围比较广,不只是一个人或者三五个人,所以如果软件著作权获批,并且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还需要对经济效益的分配通过合同或者协议的方式进行说明,避免以后产生法律纠纷。著作权在作者作品创作完成后就会依法自动产生,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我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管是否发表,都会依法享有著作权。
(一)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 1、题录库查询:检索登记库中某类软件目录。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3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二)纸介质查询费 对指定登记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著作权是自动取得,而不需履行其他手续。但是基于从方便权利人受到侵权时好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国家又建立了作品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权利人对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软件是著作权法保护意义上作品的一种,因此软件的著作权也是自动取得,进行了登记,则进一步明确了该软件的权属,是不需要进行年检的。一般需要年检的项目是国家进行的许可,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国家许可。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4、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一般是由国家机关与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来确定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