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作权的主体
1、原始的著作权主体
(1)自然人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3)作者的判断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
2、继受的著作权主体
因发生继承、赠与、遗赠或受让等法律事实而取得著作财产权的人(遗嘱最具法律性)继受次序如下: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二、著作权侵权案件特点各地区都有发生侵权案件,虽然大体相同,但还是会有些许差异,小编以北京地区为例,讲讲著作权侵权案件呈现出的七大特点:1、案件类型以信息网络传播权为主;2、原告所属地域统计以北京为主;3、被告聘请律师比例相对较低,被告抗辩积极性不高;4、诉争标的摄影、图片类作品侵权比例较高;5、原告胜诉比例较高;6、判决支持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的比例为12.2%;7、平均每件案件的判赔比为10.8%,判赔金额平均为19,507元。
权利的许可使用 著作权人将自己的作品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但要求保护的权利仅限于许可使用合同中被许可人所享有权利范围。
著作权法定许可特点许可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使用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发表不许使用声明的不得使用。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规定使用人事先不必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即可使用其作品,但事后必须支付法定的报酬。这一制度虽然限制了著作权人的许可权,但仍保护了他的获得报酬权,使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得到满足。因此法定许可的性质就是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限制著作权人的许可权,但保护其财产权,实现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法定许可特点 许可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使用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著作权人发表不许使用声明的不得使用。
著作权人将其作品使用权的一部分或全部在法定有效期内转移给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