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这是刑法对专利犯罪的唯一规定,而且没有明确界定“假冒他人专利”的含义。修订前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也未明确界定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构成,原《专利法》第63条第1款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的,依照本法第60条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127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假冒他人专利”的理解,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模糊甚至错误。

执行期大概是多久?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法律效力为宣告无效的专利视为自始不存在,但是宣告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利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如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转让人应向受让人返还部分或者全部转让费。
可以法院强制执行吗?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任何人未经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了侵犯专利的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停止侵权。同时,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还可以请求采取预防措施,如处置已经生产出来的侵权产品等,人民法院可以做出诉讼保全的裁定,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诉讼保全措施。专利权人一旦证明了侵权事实,就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开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得到合理补偿。
以疫情防控需求为导向,依法促进广西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企业创新创造,依法保障广西壮医、瑶医中医药等传统产业创新发展,注重保护涉及防治流行性传染病领域的发明创造,加大对新药产品专利或制造方法专利的保护力度,促进产业发展,保障人民健康。
经济上的报酬,申请了一项专利之后,就拥有该专利的专有权,可以转让或以技术入股等。应由专利局宣告,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明细)。根据专利法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应由专利局宣告,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明细)根据专利法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处理方式是怎么执行的?


